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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瑞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
单位全称:瑞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
下设办公室:瑞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办公室地址:瑞安市仓前街134老市府大院内
监督电话:58895511
e-mail:raspaq@163.com

一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

   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,统一组织、协调全市食品安全工作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成员由市人民政府批准。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,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批准。

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:
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制订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;
2、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组织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,检查督促各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;
3、协调组织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,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;
4、组织整合食品监管资源,协调食品安全标准、质量检验检测、信息信用等体系建设工作;
5、综合协调食品联合执法、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及应急救援工作;
6、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。

二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,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主任,市委宣传部、市经济贸易局、市农林局、市卫生局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市海洋与渔业局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并确定一名中层干部为办公室成员。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,负责日常工作联系。

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:
1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,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,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,为委员会决策服务。
2、按照委员会的部署和职责分工,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。
3、协调制订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4、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。
5、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重要活动,组织督察检查工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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